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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会章程

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 

校友会章程  

 

第一章 总  

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“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”,其英文名称为:SHAANXI POLYTECHNIC INSTITUTE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为SXPIAA  

第二条 本会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前身(含原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前身)校友自愿组织而成。  

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: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继承和弘扬母校的优良传统,加强母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,互惠互利,增强凝聚力,促进团结与合作。  

第四条 在校友集中的地区或单位成立校友分会,以“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+地区/单位+校友分会”冠名。并在校友会备案。  

第五条 本会接受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  

第六条 本会设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。  

第二章 业务范围  

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:  

(一)做好校友会与各分会的组织建设工作。  

(二)加强与校友的联系,促进信息交流。    

(三)开展校友科技合作、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。  

(四)搜集、整理校友名录和校史资料,建立校友档案。  

(五)维护与更新校友会网页,编发校友简讯。  

第三章 会  

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,即可成为本会会员:  

(一)有加入本会意愿。  

(二)拥护本会章程。  

(三)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前身(含原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前身)学习过的毕业生、肄业生、进修生、培训生、函授生和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前身(含原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前身)工作过的人员等。  
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  
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  

(二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。  

(三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  

(四)本会会员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  

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 

(一)执行本会决议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。  

(二)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。  

(三)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。  

第四章 组织机构  

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会议,其职权是:  
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。  

(二)审议校友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。  

(三)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。  

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  

第十三条 本会设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各1名,分别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担任;设秘书长1名,由会长聘任。  

第十四条 本会设副会长若干名,由各分会会长担任。  

第十五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  

(一)主持本会工作,签署本会有关重要文件。  

(二)召集会员代表会议。  

(三)检查会员代表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。  

第五章 资产管理  

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校友会基金,制定基金管理办法。  

第十七条 本会基金来源:  

(一)学院资助。  

(二)捐赠。  

(三)利息。  

(四)其他合法收入。  

第六章 附 则  

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校友会秘书处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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